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,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。(士 15:20)
上一章提到參孫在婚禮上輸了謎語,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30個非利士人,奪取他們的衣裳,給了猜出謎語的人,發怒回去父家。之後過些日子參孫帶了一隻山羊羔想去看他的妻子,但是岳父以為參孫會非常痛恨他的妻子,因此將他的妻子給了他的陪伴,於是參孫憑著血氣要報復,將此事歸咎於非利士人。(參士15:1-2)
參孫說: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。點著火把,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,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,並橄欖園盡都燒了。(士 15:3、5)
參孫將自己的報復行為合理化,自覺加害非利士人不算有罪。而當時正值收割季節,參孫卻將非利士人的禾稼和橄欖園都燒了,使非利士人相當憤怒,因此非利士人也向參孫報復,燒死了他的妻子和岳父。參孫對非利士人說:你們既然這樣行,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(士 15:7),於是參孫再次報復非利士人,大大擊殺他們,連腿帶腰都砍斷。從這些我們看見無論參孫還是非利士人,各人都是隨己意行事,任意妄為。
猶大人說: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?他們說: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;他向我們怎樣行,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。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,對參孫說:非利士人轄制我們,你不知道嗎?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?他回答說:他們向我怎樣行,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。(士 15:10-11)
「他們向我怎樣行,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」,此固然出於血氣的報復心,報復是人所不能控制的劣行,冤冤相報永無了結。不過此處描寫更多的是猶大人的自私與不信靠神,非利士人轄制我們,你不知道嗎?猶大人責怪參孫打破平安被奴役的現狀,雖遭非利士人的逼迫,他們卻習慣安於現狀、無意對抗,不敢抵擋一千非利士人,寧願聚眾三千猶大人捆綁參孫,而不肯團結槍口向外,把神幫助他們的器皿當作麻煩。雖然參孫活在肉體裡,卻從來沒有傷害弟兄,而是甘願受綁,這正是他對神的信心。
14-17節講到參孫被猶大人捆綁送到非利士人手裡,但神的靈大大感動他,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脫落,與非利士人爭戰時,也因神的靈大大充滿他,他就力大無窮勝過仇敵,用驢腮骨擊殺一千非利士人,這是神給參孫的能力,使他能勝過非利士人。
參孫甚覺口渴,就求告耶和華說: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,豈可任我渴死,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?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,有水從其中湧出來。參孫喝了精神復原,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,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。(士15:18-19)
聖經記載參孫第一次呼求耶和華,在他力量衰竭、生命遭脅時,他自知缺乏,領悟要求告神,這也是參孫第一次蒙允的禱告。他拋開驢腮骨,拋開血氣的兵器,仰望呼求,就得神賜下活水,亦稱「呼求者的泉源」。參孫這些看似屬血氣的衝動,聖經記在關鍵時刻,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(參士14: 6、14:19;15:14),可見參孫並不是靠人的勇力和信心來執行神的工作,而是靠神賜的信心與能力來完成神的託付,這都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揀選。透過參孫的故事,讓我們學習參孫禱告時的信心,但不要像他被怒氣控制、隨血氣生活。唯有謙卑順服、仰望等候、依靠跟隨那位生命的主,才能蒙神賜福。
你們禱告,無論求什麼,只要信,就必得著。(太 21:22)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,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。(弗 3:20)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