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耶和華為聖;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,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。(撒上 2:2)
以利加拿一家屬利未家族,因敬畏神,每年舉家從拉瑪到示羅-神的會幕-獻祭,看似和諧圓滿,但因女主人哈拿不孕長期遭貶抑羞辱、還被祭司以利誤會是醉酒不敬虔的婦人,她唯一能做的,就是在神面前傾心吐意、痛哭禱告;神是看人內心的,聽見其哭聲、知其心中悲苦,應允其所求,使她從不孕的絕望,轉成期待新生命的盼望;哈拿遂依所許之願,將求來的孩子歸給神、終身當拿細耳人(因以利加拿屬拿轄家族,依例不能擔任祭司職分)。
看似哈拿又要再次經歷失落、再次的孓然一身,無法每天看著孩子在自己眼前長大、無法享受孩子成年後的福分…,但在哈拿的祈禱頌辭中,看見其生命已全然改變,因神使她從貧乏中得完全、從卑微中得高舉,她因神的救恩不再失落、哭泣悲傷轉為歡欣快樂、她和先生以利加拿能做的,就是把他們最好的獨生子獻上,使其在神面前長大。他們珍惜與孩子在斷奶前的每時每刻,珍惜與孩子一年一次的短短相聚。遙想此景,一件有以弗得的小外袍,代表的不僅是無以言喻的母愛,還有敬畏順服神的屬靈態度,這也孕育出在神前,得與摩西齊名(參耶 15:1),兼具士師、先知與祭司身分,敬神愛人的神僕撒母耳。
惡人一切的角,我要砍斷;惟有義人的角必被高舉。(詩 75:10)
以利出身亞倫家族,為神所揀選、世襲承接聖職,擔任受人尊重的祭司職分,但卻是一位養而未育的失能父親,以及教而未導的失職祭司;因他教育的兒子,竟成不認識神的祭司!以利應該忘了身為神祭司分別為聖的教導(參出 28:3),忘了他和2子所穿的聖衣以弗得,為的是彰顯神的榮美,而非自己的尊榮;忘了肩帶上十二支派的姓名,是代表承擔為所有百姓獻祭之責;忘了與以弗得相連的胸牌,是用來向神求問的;忘了額上金牌所刻的字是歸耶和華為聖…(參出 28:6-36);人非聖潔不能見主,何況是無法自潔的祭司,是會立即死在神的會幕裡的。(參來 12:14)。
可見以利2子從小耳濡目染,卻沒能聽進父親的示範與教導,徒有祭司之名而無聖潔言行,外著寶石與以弗得胸牌,內心卻是自以為是、驕傲狂妄,竟藐視神、搶奪踐踏神的祭物,自己犯了罪,也讓百姓因他們惡行而不願獻祭,使人因遠離神而失落信仰,這是極大的罪。以利常聞其子敗壞行為,卻未隨時管教責罰,不單使他喪失在神面前服事的職分,更因其溺愛兒子過於敬愛神,遭神人告知兒子將同日而死的咒詛,此時昏昧的以利還不知痛悔,依舊不忍嚴處其子,最後惹神忿怒,再次藉童子撒母耳重申對以利家的刑罰(參撒上 3:11-14),神在此時展現的寬容與公義,也值得為人父母者深思借鏡。
不忍用杖打兒子的,是恨惡他;疼愛兒子的,隨時管教。(箴 13:24)。
一個飽受輕蔑的母親與一位受人敬重、居高位的父親,兩者的教子之道在神面前有雲泥之別,最後神透由神人的豫言,如同對兩家所行之宣告,來彰顯祂的慈愛與公義。神對哈拿禱告的應允,使穿著細麻衣以弗得、還是童子的撒母耳,雖尚年幼不認識神,未得名分、未成為先知前,因為尊重神得侍立在神面前,可得到神跟人的喜愛;相對地,以利和他2子的咒詛與刑罰,身為神的祭司,卻不認識神、藐視祭物,虧負神的揀選,終喪失職分與生命,如同神藉那位無名神人所說的豫言,都應驗了!本章可以明白,神是看人的內心,不是看人的外表,也不是看人所重視的位分,即使職分是神所賞識,但因內心驕傲不認識神,所做的也必為神所棄絕;信仰生活亦同,是一場事奉之旅、一趟服事歷程,當我們能學習哈拿一家「尊主為大、僕人靜聽」的服事之心,就可同撒母耳一樣,受神尊重、蒙恩得福。
誰能登耶和華的山?誰能站在他的聖所?就是手潔心清、不向虛妄、起誓不懷詭詐的人。(詩 24:3-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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