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(伯十九)

你們這十次羞辱我;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。果真我有錯,這錯乃是在我。(伯 19:3-4) 

本章是約伯回應好友比勒達第二次的質疑,比勒達指責約伯高傲、自大、無知,並要約伯盡速認錯悔改。面對朋友的羞辱,約伯卻不以為恥,底氣就在於他的自潔;他每天省察自己的行為,遠離惡事,也常常打發人去叫兒女們自潔,更常常清早起來為兒女獻燔祭;因為他說:恐怕我兒女犯了罪,心中棄掉神(參伯 1:5)。「燔祭」是贖罪祭:約伯並沒有自認無罪,約伯卻常為全家人所犯的「隱而未現」的罪求神赦免。耶和華神也說:地上再沒有人像約伯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。約伯的「不以為恥」,正如經上所言,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,就忍受冤屈的苦楚,這是可喜愛的。 (彼前 2:19) 

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(伯 19:25) 
約伯希望神成為救贖主(或譯成「辯護者」),辯護者要來證明他不是因為朋友所說的犯罪緣故,才受到如此大的苦難。保羅也勉勵我們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;伸冤在神,神必報應。在世界末日來臨時,神要審判這世界,因為人所做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神都必審問。(參箴 12:14) 

我這皮肉滅絕之後,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。(伯 19:26) 
肉體之外得見神,是約伯苦難中最大的盼望,也是約伯對耶和華神的信心體認。約伯從富庶生活,到家破人亡、體無完膚,甚至親友都離棄、誤解了他,這是從物質、身體及心靈最大的試煉,但約伯沒有背棄他的神,就算他認為可能死去,他的「信心」也相信將來「必」會親眼看見神。 

保羅三次求主,叫這刺離開;保羅希望的恩典是將這刺離開,但神要給保羅的恩典卻是將這刺留在保羅身上。神有祂美好的旨意,這刺成保羅的軟弱,卻能讓神的能力得以在保羅身上彰顯。 
隨著年紀增長,部分的親友與同工也遭遇身體的患難當中,雖讓我們感到難過與不捨,但從他們見證與分享中,讓我們都更加相信,信靠耶穌基督,進入這恩典中,才有真盼望,也靠這盼望,才能夠在患難中忍耐持守信仰,因為我們何時軟弱,神的能力就更大大加添給我們。 

我受苦是於我有益,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。(詩 119:71)
那先前忍耐的人,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。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,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,明顯主是滿心憐憫,大有慈悲。(雅 5:11) 

by李維雄

真耶穌教會石牌教會、天母教會線上講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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